微信安全域名检测工具,提供了检测指定域名在微信中是否能正常访问的功能。通过本工具,可以了解某域名是否被微信屏蔽(拦截)。另外,本工具还提供了 QQ 安全域名检测功能,可以检测域名是否被 QQ 判定为不安全域名。
在微信中,域名被拦截有 3 种情况,分别是:
- 域名违规被拦截
- 竞争对手域名拦截
- 新型域名后缀被拦截
下面分别阐述。
因域名对应的网站提供了垃圾营销内容、诱导分享以及政治、低俗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非法内容而被微信拦截,这种拦截也称为红色拦截。在微信中访问此类域名,会发出红色警告并立即停止访问。
这类拦截,常见的效果如下图所示:
此类拦截,是因为域名属于腾讯竞争对手,常见如 taobao.com、douyin.com 等等。访问这类域名,微信将提示用户:长按网址复制后通过浏览器访问。这种拦截成为白色拦截,效果如下所示:
近几年,ICANN 推出了上百种新域名后缀(如:.top、.xyz、.link、.vip、.club 等),使用这些后缀的域名,是非法网站的重灾区(本站提供了域名 Whois 查询工具,可以方便查询域名注册信息)。因此,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微信提供了一个中间页来提醒用户:这是非官方网页,是否继续访问?如用户确认没有问题,需要点击「继续访问」的按钮才可以跳转到目标域名。这类拦截成为蓝色拦截,效果如下图所示:
对于上述红色拦截和蓝色拦截,如果域名持有者认为微信存在误判,可以通过下方「申请恢复」链接,并提交相关资料来解决被屏蔽(拦截)的问题。
以上是微信常见拦截原因和说明,希望本工具能给你带来帮助和便利。
微信是一个生活方式,微信聊天是用户和朋友们沟通的场所,朋友圈是用户分享和关注朋友们生活点滴的空间,微信公众平台是一个企业、机构与个人用户之间交流和服务的平台。一直以来,微信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为了进一步优化微信用户的使用体验,更好地保障微信用户合法权益,现将非由微信公众平台产生(即域名地址不归属于微信公众平台)且在微信内传播的外部链接(下亦简称“外链”)内容相关管理规范进行公示。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内容,腾讯有权将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链接内容在微信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 IP 地址进行访问、阻止相关链接直接打开、在朋友圈对相关内容做不可见处理等;由微信公众平台或开放平台帐号施行或者发起的,一经查实,前述帐号、主体也将按照微信相关规则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等,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 地址或分享接口,并公告处理结果;微信也有权依照本规范及相关协议、专项规则的规定,拒绝再向前述主体提供服务。
特别说明:本规范是为进一步提升微信绿色、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而进行的平台内管理措施。平台并不因制定本规范而承担额外的法律义务、法律责任,也不构成任何意义上对相关内容均可处理的承诺。
1.1 要求用户分享,分享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分享后方可知道答案等;
1.2 通过利益诱惑,诱导用户分享以及传播外链内容的;
1.3 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的;
强制或诱导用户关注公众帐号的,包括但不限于关注后查看答案、领取红包、关注后方可参与活动;
3.1 外链内容所明示或暗示的金钱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
3.2 外链内容标题、页面文案、按钮说明、文字提示等与实际实现的效果不符,造成用户误解或误导用户点击,导致用户下载或者跳转到外部 APP 的;
4.1 虚假的拼团活动,如全部或部分拼团参与者无须进行支付,或部分拼团参与者所支付的金额与其他参与者明显不相当的;
4.2 欺诈性质的拼团活动,如全部或部分拼团参与者通过拼团所获得的实物或虚拟物品,其价值明显低于用户付出的对价的;
4.3 带有抽奖性质的拼团活动,如拼团参与者之间获得的实物或虚拟物品之数量或质量、价值等明显不相当的;
4.4 拼团活动无明确且清晰的活动规则,或规则未以显著方式向用户公示,可能误导用户参与拼团或进行支付的;
4.5 任何在微信朋友圈内传播的拼团类外链内容;
以游戏、测试等方式,吸引用户参与互动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比手速、好友问答、性格测试,测试签、网页小游戏;
6.1 虚假红包、活动
6.2 宣传或销售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商品
6.3 仿冒微信公众帐号排版、域名
7.1 非法分销行为;
7.2 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的行政许可或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7.3 以任何形式参与、鼓励、促进或诱导他人排斥正常商业竞争的行为,或为前述行为的传播提供便利的;
7.4 提供任何主动设置或引导用户以隐藏、掩饰、更改等方式不披露用户真实身份的通讯、社交、信息交互的服务;
7.5 其它违法经营及可疑服务的行为;
发送不实信息,制造谣言,可能对他人、企业或其他机构造成损害的,例如自来水有毒、香蕉致癌、小龙虾不能吃等;
9.1 传播骚扰、欺诈、垃圾广告等信息的;
9.2 传播其他影响用户体验的内容的;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微信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的展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折叠内容、将内容处理为仅发布者自己可见等)。
10.1 题文不符的信息
10.2 内容低俗的信息
11.1 未经用户明确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用户数据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用户共享个人信息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户密码或者用户个人信息(如用户手机号、身份证号、生日、住址等);
11.2 未经用户明确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滥用用户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头像、昵称等),以告知、引导、指示其他用户点击、打开、下载或分享应用或链接内容的;
11.3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不得通过本服务收集、存储、抓取、获得或要求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或其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用户数据等腾讯认为属于敏感信息范畴的数据,也不得将所合法获得的前述数据自行或提供给其用户、客户用于创建、补充或维护自身关系链;
11.4 除标识用户身份以外,禁止任何外链将通过授权获得的标识用户身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头像、昵称等)作其他用途,例如获得授权后直接将该等信息作为二次加工素材;以帮助用户修改、美化、加工头像、昵称为名义,将拉取的用户头像、昵称直接予以使用;
11.5 鉴于外链中使用浮层可能导致用户头像昵称等信息泄露,禁止任何外链使用含有用户数据隐私的浮层,包括但不限于采用部分或全部遮挡的方式引导或误导用户点击进行下载或关注;
发送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任何传播“宗教性捐献”,可能对微信用户等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相关信息,例如:在线供奉佛祖、在线放生等;
包含吸引或者要求用户有偿进行投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线上支付,直接获得虚拟物品、礼物、积分及其他商品,或可兑换该等利益的兑换券、可用于购买该等利益的折扣券;
任何强制、劫持用户跳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用户点击“返回”时强制跳转到非上一级页面等;
16.1 与微信或其服务平台已有主要功能或功能组件相似、相同,或可实现上述功能或功能组件的主要效用的内容;
16.2 页面、风格、功能、描述或使用者体验与微信或其服务平台类似,可能造成微信用户认为其所使用的功能或服务来源于腾讯或经腾讯授权的内容;
外链不得含有任何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恶意违规及对抗行为是指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性,客观上实施违反《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及《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9.1 重复多次违规:违规被处理后仍采用类似或其他形式继续违规的;
19.2 对抗平台措施: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对微信外链内容管理的运营流程、安全策略等进行技术对抗、规避绕开、寻找或制造平台漏洞实施违规行为或为此提供协助的;
19.3 限制页面浏览渠道:无正当理由,通过技术手段限制页面浏览渠道,导致微信展示效果和其他浏览器展示效果实质性不一致;
19.4 采取其他对抗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设或仿冒腾讯官方投诉反馈入口和相关功能页面、恶意屏蔽网页分享转发等原生页面功能以及嵌套多级跳转网页骗取用户点击访问等行为;
首次违规的链接修改完可申请解封,申请方式为点击页面上的“申请恢复访问”,提交相关资料发起申请。
对于重复、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的行为,平台将视具体情节采取不同程度的阶梯处罚措施,有权在整改申请通过后设置观察期,观察期结束方予以恢复。
对于违规后仍进行恶意对抗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多域名、多帐号等以规避、限制、扰乱平台管理措施的),按第 19 条“恶意违规及对抗行为”处理。
微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