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政治纪律”是党内常态话语,经常被提及,但“政治规矩”的提法在当时则比较罕见。而要理解当下中国政治的思路,这是两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词。
二者关系据不完全统计,在2015年初“政治规矩”成为政治热词之后,习近平又多次提到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那么,到底什么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要理清这个关系,首先要搞清楚“党的规矩”和“党的纪律”的关系。习近平有过详细的论述: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也就是说,从概念的层面,“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需要遵守。
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最新的规定中,“党的纪律”已经清晰划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个大类。这其中,“政治纪律”排第一,因为这事关全党的路线和立场;同样,在党的规矩中,习近平也尤其强调“政治规矩”,因为这也是事业兴衰的关键。习近平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哪些表现
新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明确列出了不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形。
比如,旧版处分条例中,违反政治纪律的一项内容是“编造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新版则增加了“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内容;对于“党内拉帮结派”的界定,新增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在“执行中央决定”方面,不遵守政治纪律的表现,除了拒不执行、阳奉阴违之外,还增加了“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搞迷信活动”也属于此类。
那么,不守政治规矩的表现又有哪些呢?我们可以看看习近平在不同场合的论述。
比如: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又如:在原则立场上,则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是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
可以说,在今天重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其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的政治生态。
如何改进
当下,党的纪律、党的规矩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被忽视、被破坏的现象:山西“塌方式腐败”,让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直言“令人触目惊心”;湖南衡阳的破坏选举案,409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广东茂名窝案,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相互牵连的官员之间“一损俱损”……
那么,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如何做到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答案是要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