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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带货”乱象,需理顺各方的应负之责
发布时间:2024-12-14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近日,网红“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各大主播直播间均在售的“香港美诚月饼”,引发大量争议。多名代理商和网友表示,美诚月饼在香港没有门店。也有网友晒出已购月饼的产地信息,基本都是广州和佛山。不少网友质疑该月饼涉嫌虚假宣传,并表示申请退货遭到拒绝。

9月17日,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情况通报,针对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已正式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截至9月18日,“三只羊被立案调查”居小红书热点第一名,关注量超千万。从事件本身看网友关注的是“小杨哥月饼售假”,但该事件折射的却是整个直播电商行业的“顽疾”。

网购产业的飞速发展,催生了“网红带货”这一新生事物,据公开数据显示,近五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但同时,投诉举报的增幅高达47.1倍,明显高于传统电商,反映出当前“网红带货”火爆背后的行业乱象,例如,一些“三无产品”打着“小众产品”、外贸“尾单”、“骨折价”等噱头进行宣传,部分消费者缺乏辨别“真伪”的经验,最终上当受骗。“网红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但由于“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等因素,导致退货困难、虚假营销、货不对板等突出问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规范“网络带货”乱象,重点需要理顺各方的应负之责。

带货主播的责任:广泛适用《广告法》中有关“明星广告代言”的规定

消费者在直播间很大程度上是受主播“口播”中对商品描述的吸引而“下单”,当主播的直播带货行为构成广告行为,并且存在涉案广告为虚假广告、主观上具有过错、造成实际损害后果等要件时,带货主播需承担《广告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此外,主播群体应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带货主播的违规行为。我们希望,作为“公众人物”的带货主播,有义务对产品来源进行深度查验,尽最大努力避免产品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希望直播带货行为既是“流量狂欢”、更是“品质盛宴”。

网络平台的责任: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直播平台作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加强管理是其应有之义。平台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完善带货主播的准入机制,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探索建立带货主播的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对“黑名单”主播进行公示,供消费者参考。此外,在发生消费争议时,平台应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切实改善“网络带货”售后体验。

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大对直播带货行业的整顿力度

据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直播带货消费维权主要在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价格误导等八个方面,其中虚假宣传问题占比39%、排名第一。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直播带货行业尤其是虚假宣传问题的整顿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和市场交易的相关法规,尤其是加强对“黑名单”主播的监管力度,共同维护好直播电商领域的消费安全与市场秩序。

规范“网络带货”乱象,需理顺各方的应负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