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九江一理发店突显惊魂一刻,一位理发师正在给顾客吹剪,门“哐当”一声被打开,闯进来一只黑乎乎的动物,吓得理发师和顾客一声尖叫,赶紧躲避到一边,细看一下,竟然是一头尖嘴獠牙的野猪闯进店里找食来了。
只见这头野猪似乎饿急了,它“呼噜呼噜”东凑凑西嗅嗅,直接野蛮入侵至理发店的厕所里,店员慌乱中把厕所门关上,野猪在里面横冲直撞,店员赶紧打开门,野猪窜出厕所,撞翻几个椅子冲向大门,一店员帮它打开门,野猪又一头窜上了街。
据事后了解,因为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所以相关部门迅速通知派出所、消防等捕捉,但因野猪过于凶残,造成三人受伤,一人被咬伤,最后无奈之下由民警开枪射杀。
野猪本该呆在它该呆的地方,为何会闯到人员聚集的街上,实在让人感到不解。有人认为这头野猪是从山上窜下来找食的,也有人认为是从附近的运输车上逃窜下来的。据事后工作人员说这头野猪有近150斤重,确定是野外生长的品种,但具体是自己跑下山的,还是被人捕捉后逃窜的目前还在调查。
从迹象判断,这头大野猪自己从山上跑下来的概率更大。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命令禁捕,把一头野猪活捉后再运到城里处理,显然有一定难度,也很少有人会去做这种冒风险的事。野猪闯入的这块地方,虽然是城区,过去也是山区,也有不少荒地连接着山林,所以有野猪闯入也是大有可能。
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类的开发建设把本该属于其他动物的领地占领并侵犯了,或许这头野猪觉得这块地方本来就是它的领地,突然之间就高楼林立,人来人往了,它回到它的老家来窜个门没想到就回不去了。其实如果它不伤人不逃窜,完全可以捕捉后放归山林,最终射杀它的原因一个是危害伤人,另一个可能就是它的保护级别还没到顶级,如果出现一只大熊猫的话估计再怎样都要用麻醉枪实施捕捉了。
这里不是说不可以直接击毙野猪,当人的生命遭受侵害时,果断处置那是必然。只是在人类遭受侵害之时,人类自己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每一个生命都值得珍视,与大自然和所有生命和谐共存、是文明社会的必然趋势。
有管部门事后又说,这头野猪被击毙后,已经做了无害化销毁处理,对这种处理应该拍手称快。可能有人说这野猪可以食用啊,为啥就不可以大家分点野猪肉吃吃呢?也许这就是一个文明社会区别于野蛮社会的明显标志,不是什么动物都可以吃这一条应该成为文明社会的标杆,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物种多样性出发,捕获的野生动物都该一律禁止食用。
大家对城区出现野猪怎么看?对这样处理野猪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