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律讲法
编辑|冯律讲法
“农民工”这个词语相信大家都已经不陌生了,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的农民工数量越来越多。
农民工无疑在城市的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可是,农民工们的工资却常常面临被拖欠的情况。
2023年6月16日,在河北邢台隆尧县有这么一个案例,包工头张某带着十几个农民工到胡某的工地上工作。
两人约定好,在工程开始之前,胡某先支付120万的酬劳,工程结束后,再结算剩下的30万元。
但是胡某在工程结束后,却并未履行承诺,在张某来讨要薪资时,还用木棍狠狠殴打了张某。
致使张某的头部鲜血直流,事后,胡某仍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他看来,这些农民工的性命不值一提。
虽然胡某最终被警方拘留起来了,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这件事留给我们的思考还有很多很多。
农民工没拿到工资,自然会找工地的老板讨要薪水。而这个时候,公安部却又表态要严厉打击恶意讨薪的现象。
农民工的薪水为何被拖欠?公安部要打击恶意讨薪现象,农民工的讨薪之路又该如何走下去?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农民工的世界。了解事件始末,体味人间冷暖。
农民工为何进城打工
农民工,又称外来工、民工,是指为了工作从农村移民到城市的人员。“农民工”这个称谓是在改革开放后众多的农民进入城市才出现的。
那么,农民工为什么愿意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呢?
农民是一群朴实的人,他们或许没有很高的学历,却有一颗向往美好生活的心。对于许多农民工们来说,大城市就意味着机遇和更高的收入。
一方面来说,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业飞速发展,农民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农村为国家承受了巨大的负担。
农产品价格被压得很低,造成了土地对农民来说再也不是聚宝盆,保险箱,而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于是,农民就纷纷舍弃自己的土地走进了城市,谋求一份有一定收入的职业来维持生计。
另一方面来说,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城市的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条件都比农村更好。
所以许多农民为了给自己和家人更好的生存条件,就来到了城市里。
2023年4月28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农民工总量29562万人,比2021年增加311万人,增长1.1%。
农民工数量如此庞大,无疑为城市发展注入了巨大的动力,对城市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那么,他们在城市里的处境又如何呢?他们在城市里获得了理想中的幸福生活吗?
农民工薪资被拖欠
许多农民工都是带着一颗滚烫的心来到城市的,他们对城市有茫然,也有期待。
他们太熟悉农村的土地了,而城市对他们来说,却是个陌生的环境。可正是因为有所期待,他们才来到了城市。
有的农民工希望在城市能够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拿着不错的薪水养活一家老小。有的农民工则希望自己能搬到城市里,让子女在城市上学,获得更好的教育条件。
虽然农民工们往往都是带着美好的愿望来的,可他们的处境有时候却并不那么尽如人意。
一方面来说,农民工作为由农村到城市的外来人口,他们的亲戚朋友也往往一辈子都在农村里面。
所以,农民工们在城市里往往没有什么人脉,没有可以依靠的亲人朋友,什么都得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
遇上什么事情也不能让别人帮忙,他们的处境就像是在一座孤岛上。
另一方面来说,农民工往往没有太高的文化。农村的教育条件比不上城市,经济条件也较差。
所以,许多农民往往没有条件进入大学学习,中学毕业之后可能就会选择务农或者务工,早点赚钱补贴家用了。
农民是一群非常质朴的人,他们对劳动的观念也同样质朴,并不认为早早地进入社会有什么不好。
然而在现代社会,学历就像是一块敲门砖。要是一个人考上了一个知名的大学,未来找到好工作工作就会容易很多。
反之,如果没有高学历作为背书,也没有过硬的本领和实力,在现在的就业市场上,找工作是非常困难的。
农民工们既然没有很高的学历,就自然不可能进入大企业工作,所以他们只能从事一些体力活之类的辛苦劳动。
许多农民工会进入工地工作。工地的活很辛苦,而且环境也不好,但农民工们并没有其他的选择。
不过,最令人头疼的是,工地上还经常会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2016年9月初,工人钱某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反映他在某管理咨询公司工作,约定每月工资6000元,但该公司拖欠他7月工资,至今未发。
该公司表示,最近资金周转比较紧张,暂时无力支付包括钱某在内的所有员工的工资,所以直到9月初也没能发放7月工资。
该公司决定延期支付工资一事,没有与工会或员工代表进行协商,也没有告知全体员工,只是向个别前来询问的员工进行了解释。
钱某的遭遇并非个例。有的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整年,到头来拿到的工资却只够付伙食费,没有其他剩余的了。
甚至有的农民工到最后拿不到工资,连回家过年买车票的钱都没有。这种情况实在是令人于心不忍。
那么,为什么工地这么容易出现工资拖欠问题呢?对此,农民工们又会如何应对呢?
工地拖欠工资的原因
其实,工地不按时发放农民工的工资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工地不够正规,工地的资质不够完善。
我们都知道,能做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都是大企业,而这种大企业手里的业务往往有许多,不只房地产一个而已。
而许多房地产商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把房地产项目外包给其他的公司。而在挑选承包公司的时候,稍有不慎就会挑选到资质不足的公司。
这种公司往往不固定在某一个城市进行业务,而是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一个工程项目结束之后,他们就会马上离开,前往下一个项目所在的城市。
而这个时候,如果承包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他们就会克扣工人的工资。甚至有些承包公司明明目前并不缺钱,也会恶意拖欠工人的工资。
他们之所以敢拖欠工资,就是因为他们很快要去往下一个城市。到时候别说是工人们找不到他们,连甲方房地产商都难以找到他们的踪影了。
这样一来,可怜的农民工们被拖欠了工资,却找不到能发工资的人,这一年的活就白干了。
第二个原因就是,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不仅是拖欠工资的问题,一些“烂尾楼”,“豆腐渣工程”的出现也是因为资金链出了问题。
如果工程公司的领导作出了错误的判断,或者无法抵御市场的风险,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公司资金急剧减少,甚至造成公司资金链的断裂。
资金链一旦断裂,公司的老板就会去各处贷款借钱。而贷款就需要老板把自己的房子车子都抵押出去。
老板自己的房子车子都抵押了出去,自己身上肯定也没什么钱了,自己的生活难以维持,便也没钱发工资了。
可工人们并不会想那么多,他们不懂什么叫市场风险,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想用勤勤恳恳的劳动换取自己应得的报酬而已。
然而,这个朴素的愿望在一些情况下也变成了奢望。
农民工的讨薪之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农民工们给老板打工,就应该拿到工资,如果不发工资,老板就相当于对农民工们欠了债。
对于年底的工资,农民工是非常渴望的。老板不发工资,就相当于断了农民工们最大的念想。
农民工自然会产生不满和愤怒的情绪,甚至会走上极端,采取过激的讨薪方式。在2019年,就发生过这样一起事件。
纠纷的起因并不复杂,在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与包工头对工程款存在较大争议,包工头王某要求施工单位全额支付所有工程款。
但是施工单位认为需要扣除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违约导致的损失后才能支付,故双方起了争执。
包工头王某多次威胁,如果施工单位不按照要求给付工程款,就安排工人去施工单位办公室闹事。
之后,包工头王某陆续安排数批工人去施工单位的其他施工现场围堵静坐等以逼其就范。
无果后,包工头集结了十余人到施工单位的办公场所,通过安排人在前台接待沙发上睡觉、在办公场所喧哗等多种方式闹事,扰乱了施工单位的办公秩序。
对于这种用不正当手段讨薪的行为,有位专家将它概括为“恶意讨薪”。而我国公安部也表示要严厉打击恶意讨薪的行为。
一方面来说,企业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必须按时发放。毕竟,工人工作了一年非常辛苦,获得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企业目前经营状况的变动,甚至资金链断裂,都不能成为企业逃避给工人发工资的借口。
另一方面来说,农民工也需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得使用暴力恶意讨薪。
此外,相关部门也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的贷款制度,同时对农民工群体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给予一定的照顾。
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城市建设得更好,大家一起过上更好的生活。
以案释法
企业老板拖欠员工工资被判处什么罪行?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有些老板在雇佣农民工时,一般是按照年薪给这些农民工结算,农民工辛辛苦苦一年,才能领到报酬。
但有些包工头或老板却因资金周转不过来,或者恶意拖薪水,从而导致农民工辛苦一年也得不到应有的报酬。
也正是这一行为,才会导致农民工萌生出暴力讨薪的想法。
农民工使用暴力恶意讨薪被判处什么罪行?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虽然说老板拖欠工资肯定是不妥的,工人们想要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也是正当的。遇到这样的事情,工人们心情急切,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采取暴力的手段,的确是太冲动了。工人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用更稳妥的方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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