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案”吸引着许多普通人的眼光,也牵连着全国警察的心,因为这是一起因为警察执法导致违法嫌疑人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关系到今后警察执法行为的准确与否,以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可是由于程序的问题,警察也只能通过各种媒体报道得知一些情况的碎片。
随着5月18日来临,“12.13案”在太原中院开庭审理前后,死者周秀云家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先后将一些诉讼的证据,包括笔录、视频以及法医鉴定报告上传互联网,我终于可以对这个案件得窥一斑并有所了解。
之前在1月2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制作的新闻调查节目《不该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中有这样一段描述:监控视频显示,长达6分多钟时间里,二人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姿态,互相抓扯着对方,没有分开。随后王文军突然用一个动作,致使周秀云躺倒在地上。在倒地的时候,周秀云试图反抗,但很快被王文军踩住头发,失去了抵抗能力。在随后长达23分钟的时间里,王文军一直踩着周秀云的头发没有离开原地,而周秀云则始终直挺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那么王文军的这个动作究竟是什么样的动作呢,节目没有详说,而诸如“乌有之乡”、“红歌会网”一些网络媒体则一直在说“王文军拧断周秀云的脖子”,周秀云家属的诉讼代理人通过自媒体也是对外如此宣称,网上网下似乎王文军拧断农妇脖子已成定论,无可非议了。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通过程海、李劲松、杨金柱几位诉讼代理律师泄露出来的案件证据材料,我认为周秀云之死非王文军拧断脖子所致。
首先,我们来开“拧”这个动作,拧就是用力转动物体,使用的是扭力。在军警的制敌格斗术中经常会用到拧颈这个动作,一般在格斗中使用拧颈时采取一手抓敌下颌,一手抓敌头部,两手同时用力,二力交错使敌颈椎错位或折断,而且要求动作快速有效。拧敌颈部时速度要快,利用爆发力使对手没有时间进行防守。
而王文军在执法现场与死者周秀云纠缠是否有过这个动作呢?根据杨金柱律师在博客中泄露的《法医鉴定意见书书》,鉴定人员根据警方送检的视频资料(现场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现场影像)中对王文军的动作描述是:6分56秒-7分01秒,该民警抓住周秀云头发向周秀云右侧按倒。周秀云倒地,镜头移开。
根据李劲松律师在庭审前泄露的警方执法记录仪的视频,杨金柱律师在其博客中对视频中王文军的动作进行了分频截图,并称王文军的动作为“突然按扭其(周秀云)脖子致周秀云死亡”。
而不管是视频还是视频截图,我看到的是王文军双手抓住周秀云的头发往地上压的动作,类似于军警擒拿术中的“压颈”动作。
在已经泄露的《法医鉴定意见书》对周秀云死亡原因分析说明中对周秀云尸检中存在的闭合性颈部损伤中有这样一个细节“C5、C6颈椎右侧横突粉碎性骨折”。这是否意味着周秀云颈部受力点在于颈部右侧。
因为是“拧”这个动作,这个力是旋转的扭力,力的作用不会只产生在一个点上,所以周秀云的右侧横突粉碎性骨折所受到的力应该不是“拧”这个动作造成的。
既然,造成周秀云颈部损伤的力不是“扭力”,那么应该是什么呢,根据《法医鉴定意见书》的分析认为“周秀云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新闻中曾对周秀云的死因有过分析,但是只分析了闭合性颈部损伤属于内伤,但是并未对“钝性暴力”进行解释。
钝性暴力一般都是钝物(没有利刃刀口和尖端的物体)形成的冲击力,其造成的伤势一般为冲击伤,即由钝物造成的身体器官和组织的非穿透性伤害。该损伤指的是初始的创伤类型,它会进一步的发展为挫伤、擦伤、割伤和骨折等。钝物向人体的器官和组织冲击时,除产生接触力外,尚有因加速引起的惯性力起作用。通常将受伤侧的损伤称为冲击伤,其对侧者称为对冲伤(当时在食堂吃饭时背的法医学理论终于派上用场了)。
(钝性冲击伤受力示意图)
根据《法医鉴定意见书》中周秀云闭合性颈部损伤是遭受“钝性暴力”的描述,结合其伤势中的“C5、C6颈椎右侧横突粉碎性骨折”,再根据现场执法记录仪反映的“王文军抓住周秀云头发向周秀云右侧按倒使周秀云倒地”的情节,造成周秀云伤情的动作应该是“按压”而非周秀云家属几位代理诉讼人以及网络媒体所称的“拧扭”,当然杨金柱律师开创性的使用了“按扭”一词另当别论,因为从力的使用来看,实在无法把“按”与“扭”结合起来。
(压颈示意图)
既然王文军用的是“按压”的动作,那么怎么会引起周秀云颈部受伤的,这里就是“钝性暴力”为什么会放在致伤原因的缘故了,从现场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情况看,王文军抓着周秀云的头发往地上按试图让周秀云松开抓住他裤子裆部的手,当王文军往下按的时候,周秀云还在试图抵抗坚持不松手继续僵持,最后王文军加力,当往下的按压力量远远超过周秀云的拉力时,周秀云松开了双手,而王文军的按压力并未停止,导致周秀云右侧肩颈部以及头部着地,当周秀云头部接触地面以后,这个地面就成为了钝器,根据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原理,地面产生的反作用力转化为冲击力导致了周秀云“C5、C6颈椎右侧横突粉碎性骨折”。这个伤势其实有一个著名的案例,就是体操运动员桑兰在做跳马训练时,受干扰动作变形一头栽下,导致颈椎骨折。
(体操运动员桑兰受伤现场)
周秀云家属的几名代理诉讼人自始至终在宣扬,周秀云是被王文军“拧颈”而死,一些媒体也在引用他们的说法,现在从他们泄露出来的证据材料,其实他们一直在误导,而误导的目的在于证明王文军的伤害“故意”甚至是杀人“故意”,杨金柱就在其博客中声称“王文军突然按扭周秀云脖子致其在几分钟内死亡”,这些言论都是脱离实际的,实际情况是周秀云因为颈部损伤导致急性呼吸系统衰竭而死,所以周秀云在当时只是受伤而非死亡,这个在央视焦点访谈《不该发生的非正常死亡》节目中也提到过,视频中周秀云在被抬上警车带进派出所时,曾与其丈夫王友志有过一句含糊不清的话。说明这个时候周秀云还是意识的。另外在李劲松泄露出来的龙城派出所值班室监控视频中显示郭铁伟在值班室与另一民警的对话(郭铁伟:小姬,看看是不是装了/民警:装了,刚才在这坐的还呼呼地出气么),而在之前王文军等人在值班室内询问王友志、王奎林等人时,周秀云就躺在边上。说明确实不管是警方还是王友志等人都没有人注意到周秀云其实已经受伤事实。闭合性损伤这样的内伤确实不如开放性损伤这么容易辨识,而且其内在对器官的损伤是渐进式的,非专业医务人员不会特别注意到情况,所以一旦发现情况不对,也为时已晚。
(龙城派出所值班室内,周秀云躺在边上)根据周秀云的伤情,我个人认为问题出在搬运的时候,因为,颈椎受伤的人员在搬运时必须严格固定,有效地保护受伤的颈脊髓,避免颈脊髓损伤进一步加重,产生呼吸系统衰竭的情况。
(颈脊髓伤员的搬运)
这样,我们来还原一下现场,周秀云被王文军抓着头发按到在地时其实颈椎已经受伤,但是由于王文军为了控制其行为踩住其头发后,反而帮助其固定了体位,所以此时周秀云的伤情发展不快,因此才有了被抬上警车时还与王友志有过对话,但是当时几名警员以及王友志等人包括周边的围观群众没有一个意识到周秀云已经受重伤,所以未按颈脊髓伤员进行处理,而是简单的把她抬上车,到了派出所后,又再次将她抬下车,导致了二次伤害,以至伤情加重。而此时,派出所内一片兵荒马乱,王文军、郭铁伟等人还在与王友志纠缠,王友志骂人、撞人,王文军又要控制王友志,在控制过程还因情绪激动打了王友志,把周秀云晾在一边,直到忙完了一阵,众人才发现周秀云的不妥,再打120急救,已经为时已晚。
(执法记录仪显示,周秀云抬上车时与王友志有过交流)
综上所述,这应该就是王文军在现场那个动作的真实情况,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应该也清楚王文军这个动作绝非某些人所说的“拧脖子”,而且王文军这个动作也只是为了摆脱周秀云的纠缠,俗话说:无巧不成书,所以就是王文军这样一个动作才产生了发展到至今被全国警察关注的重大社会舆情,也正是这个动作将王文军送上了被告席并将影响到全国一线民警的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