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如)1月8日,济南市政府发布1号文件《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围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集聚发展、支持创新发展、支持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试点示范、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扶持。
经测算,实施《若干政策》每年需要的资金约5亿元,济南市为此专门设立了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
以下为《若干政策》的重点内容。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中国软件1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全国、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
积极引进培育行业领先领军企业
引进培育大数据、云计算、软件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先进材料等产业。对新引进企业和本地新注册企业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集聚发展
支持集聚区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对经认定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集群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推动军工科技资源进入民用领域,对每项军用技术形成产业化的,给予军工单位50万元奖励。
三、支持创新发展
支持顶尖人才集聚和领军人才培育
对新引进或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着力培养本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并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支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
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对十大产业领域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
大力培育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
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行业大数据、工业设计、智能制造服务、军民融合技术转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经国家级、省级、市级新认定的平台分别给予实际投资额30%、20%、10%的财政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
支持重大产业和关键技术突破创新
深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以短板装备、核心装备、系统软件、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高性能长寿命建材等为重点,推动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
四、支持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
大力推进“机器换人”、数字车间、数字工厂、智慧产业、智慧园区、智慧建筑,打造数字工厂(车间)示范项目。对2018年后开工、实际完成投资额(含设备和软件投入)达500万元以上的,按照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支持制造模式创新
聚焦机器人、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装备等领域,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支持工业软件和首版次软件开发应用
支持工业企业与软件企业合作,发展工业研发设计、三维CAD等工业软件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培育一批面向工业领域业务应用的工业APP。对技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领先、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推广应用价值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含工业APP),按照该产品销售后1年内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软件产品或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实际采购费用30%的补贴,每家单位最高补贴100万元。
五、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0万元。对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验证环境建设
促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工业网络、工业互联网安全等创新发展。对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建设总投入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
支持工业企业内网改造。
支持工业企业以工业以太网、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无线、互联网通讯协议第六版(IPv6)、时间敏感网络(TSN)等新型技术、设备改造生产现场网络和系统。每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六、支持试点示范
支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
重点培育智慧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应用工程,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鼓励研发和使用首台(套)高端装备
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按照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额分别给予研发单位和使用单位各10%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加大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推广支持力度,对每个公告车型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七、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
设立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
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