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来说,在使用AI生成的任何作品进行商用时,需要确保数据源头不侵权、有权进行商用,同时在商用过程中和在使用AI工具分析用户数据和追踪点击时,符合广告法、隐私法、数据合规等相关规定。
破局之道,风险防范与未来合规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5年9月1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简称《标识办法》)将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将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标识问题。
这意味着,在目前AI生成内容难辨真伪的情况下,需要优先保障普通用户有知情权和辨别权。凡是通过算法、深度合成、AIGC工具生成的文本、图片、音视频、虚拟人、数字场景等,必须以清晰方式标注其为AI内容,确保公众不被误导,防止AI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这些制度对AI在泛娱乐行业的进一步应用和长远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除了我国发布的相关标识办法以外,美国和欧盟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2024年9月19日,加州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正式签署加利福尼亚州《人工智能透明度法案》(California AI Transparency Act),该法案将于 2026年1月1日生效。对于计划出海的国内AI泛娱乐相关企业来说,也需要及时了解当地的政策,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
同样,除了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由于AI生产的内容五花八门,也需要确保其符合广电总局的管理要求。比如2024年年底,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的《管理提示(AI魔改)》,就针对“AI魔改视频”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以防止AI的“二次创作”破坏原著精神核心,冲击传统文化认知。作为平台方,也需要肩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定平台的管理制度,对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对有侵权行为的视频进行及时的下架处理。
那么,面对复杂的法律环境,娱乐从业者如何才能安全驾驭AI技术?蒋鹤婷一言蔽之,除了需要进行严格的自我合规审查,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侵权以外,还需要积极的参与到保护自己权利的战斗中。
比如迪士尼与环球影业联合起诉Midjourney的案件,这是好莱坞大型影视公司首次携手发起针对AI图像生成器的版权诉讼,必将成为行业法律战的重要里程碑。“IP是泛娱乐产业的核心资产,作为创作者,必须确保自己的资产不受侵犯,我们可以通过版权诉讼来达到强制授权的效果。”蒋鹤婷表示。
有意思的是,创作者还可以“用魔法打败魔法”——通过区块链+AI的方式来有效管理IP资产。以成立于硅谷的初创企业Story为例,其构建了一个基于区块链的“IP脚本”系统,允许创作者将内容上链,并以智能合约方式内嵌授权条款(如许可费用、收益分成等)。如此一来,在链上的创作者作品,会被自动保护,防止被那些未经授权的AI抓取。同时,通过链上记录原始作品创作时间、身份、使用规则,作为法律证据及追踪授权的基础。
结语
当下,AI技术正在深刻重塑泛娱乐产业的每一个环节,从内容创作到商业变现,都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与创新。
科幻短片《Echo Hunter》通过将导演的创意、演员的表演与AI模型的强大渲染能力相结合,探索出一条既符合行业规范又能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的发展路径;奇幻冒险短剧《兴安岭诡事》完全由AI生成,验证了纯AI短剧的商业潜力;韩国虚拟偶像男团PLAVE利用AI与AR/VR技术的拟真互动,实现百万销量……
可以预见的是,在AI技术的赋能下,制作成本不再是限制创作者想象力的桎梏。无论是好莱坞大片还是中国短剧,音乐创作还是偶像运营,优质内容的持续产出将成为新常态。

泛娱乐行业的未来已经清晰可见:AI技术将如同当年的摄影机和剪辑软件,成为创作者的基础工具。但工具的价值永远取决于使用者的智慧与敬畏,只有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保驾护航下,技术创新才能真正为产业赋能,推动泛娱乐产业进入人机协同的黄金时代。
正如蒋鹤婷律师在采访最后强调的:“在这个AI重塑创作的新时代,从业者最需要掌握的生存技能就是保持平衡——既要以开放的心态拥抱技术变革,又要时刻保持法律意识,确保技术始终服务于人类创造力,而非取而代之。”这种平衡之道,或许正是我们在技术浪潮中稳步前行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