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规模突破82亿元,新《慈善法》助力行业发展
2024年9月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为慈善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根据慈善中国网的统计,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全社会已备案登记的慈善信托数据累计达到2158条,财产总规模达到82.69亿元。新法的实施不仅优化了慈善信托的设立、税收优惠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将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慈善信托作为一种新兴的慈善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随着新《慈善法》的实施,慈善信托的备案规模再创新高。82.69亿元的总规模不仅反映了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也体现了慈善信托作为灵活、高效的慈善工具的吸引力。这一数据的背后,是众多企业、家族和个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持续投入和长期承诺。
新修订的《慈善法》在多个方面为慈善信托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首先,在慈善信托的设立方面,新法简化了流程,降低了门槛,使更多有意愿参与慈善事业的主体能够更便捷地设立慈善信托。其次,在税收优惠方面,新法明确了慈善信托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和程序,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了更多激励。最后,在监督管理方面,新法强化了对慈善信托的监管,要求信息公开透明,以确保慈善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众信任的维护。
家族慈善信托作为慈善信托的一种重要形式,具有独特的优势。通过投资管理、资助慈善事业和推广慈善理念,家族慈善信托不仅能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还能确保慈善意愿的长期延续。慈善信托设立后形成的信托财产具有"风险隔离"功能,不受委托人资产变动或死亡的影响,也不因受托人破产而灭失。这种特性使得家族慈善信托成为实现家族慈善事业和精神传承的理想载体。理论上,经委托人同意,慈善信托可以永续存在,从而充分实现家族的长远慈善愿景。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慈善信托在未来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家族慈善信托与家族基金会的结合,将为家族财富管理和慈善事业的结合提供更多可能性。这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也将为我国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信托业监管评级新规施行:信托公司迎来首次全面"体检"
2024年初,中国信托业迎来了重大变革,《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为68家信托公司带来了首次全面的监管评级,标志着信托业监管迈入新阶段。该《办法》旨在通过精细化、差异化的监管方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构建了一个全面的监管评级体系,涵盖公司治理、资本要求、风险管理、行为管理和业务转型五大方面,并分别赋予不同权重,以全面评估信托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评级结果采用1至6级的分级制度,具体而言,90分(含)以上为1级,80分(含)至90分为2级,70分(含)至80分为3级,60分(含)至70分为4级,40分(含)至60分为5级,40分以下为6级。数值越大表示机构风险越高,为监管机构提供了精准的风险识别工具。
基于评级结果,监管机构将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1级信托公司经营管理健全,风险抵御能力强;2级公司基本健全,但需在日常管理中纠正问题;3级公司存在明显问题,需重点关注并采取必要监管措施。这种差异化的监管方式有助于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为信托公司提供明确的改进方向,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办法》的实施对信托行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为信托公司提供了清晰的自我评估标准,有助于公司明确自身定位并制定改进计划。同时,全面的评级体系有助于提高行业整体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信托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机制。此外,评级机制的存在本身将激励信托公司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以获得更好的评级结果,从而在监管和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四川信托破产重整获批,加速信托行业风险化解进程
自《信托法》颁布以来,四川信托成为了第二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信托公司。2024年,四川信托的风险处置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这不仅标志着我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的持续完善,也反映了信托行业深化改革的积极成果。
今年4月,四川信托的破产重整程序正式拉开帷幕,四川监管局批准其进入破产程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受理了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接管公司事务。这一系列举措为四川信托的风险处置奠定了坚实基础,标志着风险化解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经过数月的精心筹备与审慎评估,四川信托的重整计划终于在9月获得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该重整计划全面而深入地涵盖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分类与调整、受偿方案以及未来经营策略,为四川信托的重生描绘了清晰的发展蓝图。
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的成功获批,不仅为其自身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其他面临风险的金融机构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体系在处理重大金融风险案件时的法治精神与维护金融秩序的能力,也彰显了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紧密协作。
此外,2024年内,多家信托公司的风险化解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例如,中国民生信托采取了由两家同行“托管”的创新模式,以加速风险处置;华融国际信托则通过完成股权重组并更名为兴宝国际信托,成功迈入了全新发展阶段。这些案例的成功处理,不仅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也为信托行业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随着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的推进以及其他信托公司风险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信托行业的风险防控体系正在不断完善。这些积极的变化不仅增强了市场对信托行业的信心,也为信托行业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持续优化和行业改革的深化,我国信托行业有望迎来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局面。
2024年中国信托业攀登新高峰,资产规模超27万亿元
步入2024年,中国信托业再度展现其蓬勃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该年度第二季度末,信托业的资产规模已经成功跨越27万亿元的里程碑,这一数字不仅超越了“资管新规”实施前的行业最高纪录——26.25万亿元,更是刷新了整个行业的历史记录。这一显著的增长标志着信托业在“业务三分类”政策的推动下,已经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回顾信托业的过往,2017年曾是其辉煌的一年,当时行业资产规模达到了26万亿元的巅峰。然而,随后由于监管政策的调整,信托业的资产规模一度出现下滑,降至20万亿元左右。但自2021年起,信托业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资产规模持续攀升,最终在2024年成功突破27万亿元的大关。这一非凡的成就充分展示了信托业在面对监管政策变化和市场环境挑战时所表现出的强大适应能力和持续发展潜力。
信托业"三分类"新规实施一年:资产服务信托规模近11万亿元,占比40%
自2023年6月,《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简称“三分类新规”)正式实施以来,信托行业迎来了第三次重大转型。新规将信托业务明确划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计25个业务品种,为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了更为清晰和规范的框架。
经过一年的实践,三分类新规的效果逐渐显现。2024年作为新规实施的首个完整年,信托行业在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以及公益慈善信托三个领域均取得了显著进展。
资产服务信托方面,全行业资产服务信托规模已接近11万亿元,占比高达40%。这一领域的业务不仅规模庞大,而且增长迅速,无论是成立笔数还是新增规模,均已超过了资产管理信托。信托公司的服务领域也在不断拓展,从传统的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到新兴的家庭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资管产品服务信托等,信托公司正通过不断创新和深化服务,满足市场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资产管理信托方面,尽管在规模上被资产服务信托超越,但其在资金投向证券市场的表现却十分亮眼。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资产管理信托在证券市场的资金规模持续提升,显示出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益慈善信托作为信托行业的另一个重要领域,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一领域的业务不仅有助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还能通过信托的方式实现财富的再分配和慈善目标的达成。信托公司在公益慈善信托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信托业务“三分类”的实施,不仅为信托公司提供了更为清晰和规范的业务框架,还推动了行业的差异化竞争和健康发展。一方面,新规倒逼信托公司根据自身资源和禀赋,打造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促进了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新规也进一步引导了资金流向资本市场,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此外,公益慈善信托的发展还推动了部分财富通过公益慈善等方式进行社会再分配,发挥了慈善作用,助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信托业务“三分类”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信托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信托公司应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和差异化发展策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上半年证券投资类规模增逾六成 信托资金加速“入市”
信托资金正加速流入资本市场。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上半年末,资金信托总规模为19.95万亿元,同比增长27.1%。具体而言,投向证券市场(含股票、基金、债券)的信托规模合计为8.34万亿元,占比达41.81%,是占比最高的信托资金投向,较2023年末增加1.74万亿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3.28万亿元。
从资产类别来看,上半年投向债券、股票和基金的信托资金均有所增长,尤其是债券备受青睐。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末,投向债券的信托资金为7.37万亿元,较去年末增加近1.7万亿元,投向股票的信托资金为6241.4亿元,较去年末增加超300亿元。
2024年,监管全面叫停第三方代销的“擦边球”行为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信托产品的合法销售渠道仅限于信托公司直接销售或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然而,一些在非标政信业务领域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却与第三方代销机构维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这明显违反了规定。
今年6月中旬,监管部门针对这一违规现象采取了果断措施。多家信托公司接到了属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通知,要求它们全面审查与第三方代销机构的合作情况,并立即终止所有第三方代销业务。对于那些长期依赖第三方代销渠道的信托公司而言,这一政策调整无疑会在短期内对其产品销售及业务拓展带来不小的冲击。
与此同时,非标信托业务也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监管环境。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叫停第三方代销可能与部分信托公司非标类产品过度发行有关。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对非标业务持谨慎态度,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压缩非标业务规模,引导信托公司回归其核心业务。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政信类产品已成为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部分信托公司的政信业务已经收到了监管窗口指导。按照要求,信托机构在开展政信业务时,必须通过“融资平台查询系统”确认相关平台是否已被列入监管名单。若平台在名单之中,无论其作为融资主体还是担保主体,相关债务都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这一举措旨在降低高息非标融资的风险,从而有效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总体来看,这次监管政策的调整将对信托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信托公司必须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快业务转型步伐,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并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只有这样,信托行业才能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信托业监管升级:1+N制度体系构建中,多项法规迎来修改完善
信托业正积极构建“1+N”制度体系,其中“1”指的是《关于信托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而“N”则涵盖了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等业务的详细规则。尽管这一制度体系的出台时间尚未明确,但各信托公司均热切期盼其能尽快落地,以推动行业的转型升级。
据一位信托业高管透露,监管部门曾在今年7月就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细则征求过业内意见。此外,今年二季度,监管还召集了部分信托公司召开线上会议,传达了多项最新的监管要求,如非标信托需进行组合投资,单一资产在组合中的占比不得超过25%,新增固收类信托产品需采用市值法估值,以及不能将资产管理信托“异化”为资产服务信托等。
业内人士指出,无论是信托业年会传达的信息,还是二季度监管的种种举措,都预示着资产管理信托、服务信托等业务的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之中。
信托业迎来“强信披”时代,信息透明度将成新标准
6月,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等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发布了《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该政策主要适用于在国内发行和管理的信托、理财和保险资管产品,旨在解决资管行业信息披露长期以来存在的不标准化、不规范问题。
《征求意见稿》对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和形式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信息披露平台以及本机构官方渠道或与投资者约定的其他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产品信息。同时,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包括信息披露责任、方式、内容以及信息披露合同的约定等。
在信息披露原则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合同约定,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及时、适当地披露产品信息。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产品募集期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销售文件、产品说明书、特殊事项、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揭示文件、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产品托管协议、产品发行公告或报告等内容。同时,也明确了产品存续期的信息披露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对禁止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禁止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禁止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禁止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禁止对私募产品进行公开或变相公开披露,禁止诋毁其他产品、其他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或销售机构,以及禁止登载任何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文字等。
业内人士称,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有望彻底扭转资管产品信息披露不统一、难以理解及难以比较的局面。通过提升资管产品的信息透明度与运营规范性,该政策将助力投资者更深入地理解资管产品,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选择。此外,它还能有效降低投资者的决策成本,进一步激发其投资意愿与信心。
20家信托公司高管变动:新任者多具非信托金融背景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3日,今年以来已有20家信托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职位发生变动,涵盖了北京信托、中航信托、财信信托、华润信托、平安信托等多家知名信托机构。其中,11家信托公司新任总经理的任命已获批准,11家新董事长的任命也尘埃落定,平安信托和财信信托更是在年内同时迎来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更迭。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履新的高管们大多拥有丰富的银行、券商等非信托金融机构从业经验。这一趋势无疑反映出信托公司正在积极挖掘资产管理领域的成熟专业人才,以加大对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标准化资产的投资力度,从而进一步夯实转型的基础。
此外,在严格的监管环境下,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已成为越来越多信托公司的共同诉求。部分信托公司希望通过更换总经理来加强高管团队的建设,以更好地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推动公司顺利转型。